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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治理商业贿赂 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07-11-23 16:32  文章来源:商务部机关纪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云南省商务厅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和省政府关于“回头看”工作的有关精神,扎实开展“回头看”,着力做好“三个结合”,不断完善“三个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抓好分类指导,在“三个结合”上下功夫

    为保证“回头看”工作有序开展,云南省商务厅注重抓好分类指导和“三个结合”。一是结合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组织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80名处以上干部参观了“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贪婪的代价》等警示教育片,使大家对商业贿赂的危害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二是结合与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围绕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主题,重申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增强了同志们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结合调查研究,指导推动“回头看”。省商务厅组织人员赴楚雄、玉溪、昆明三地商务局进行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题汇报、查阅资料,检查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及长效机制建设的情况,传达了关于“ 回头看”的最新要求,有效地推动了“回头看”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巩固工作成果,推进“三个机制”

今年以来,云南省商务厅积极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制度机制。2007年以来,云南省商务厅下发了《关于贯彻商务部“促消费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实行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文件中明确“全省加油站审批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和集体审核制度”等相关要求;昆明市商务局出台了《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和“云品”认定的流程,使办理相关手续更加透明、快捷。二是构建信用机制。云南省商务厅贯彻落实商务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协助播放新时期商业文化公益广告的通知》,在全省商务领域广泛开展“诚实守信”、“质量为本”、“依法经营”为主要内容的3则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三是发挥监督机制。云南省商务厅纪检组通过廉政谈话、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下发任务分解书、到地州调研走访,着重检查“回头看”工作的落实情况、公务员履职尽责的情况,促进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序开展。楚雄州商务局纪检组围绕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到位、重点岗位人员是否存在玩忽职守、监管工作是否落实的情况,在全局开展“三个查一查”,增强了“回头看”工作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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