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罪过 他人可鉴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副会长刘文杰的忏悔
编者语:《党风廉政建设》2008年第1期,刊登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促会)原副会长刘文杰的忏悔发言。刘文杰从2002年至2004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其妻收受现金、汇票等,折合人民币50万元,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妻也因为共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现将刘文杰的忏悔发言予以摘登。
我叫刘文杰,今年63岁,曾担任过贸促会副会长,现在天津市监狱服刑。
2006年11月27日,是我人生的分水岭。从那以后,我从领导干部的位置上跌入了人生的深谷,成为一名罪犯,我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伴随我的将是漫长的服刑改造岁月。
“从天堂到地狱,只有一步之遥。”这句话用在我身上,再恰当不过了。我以前的生活,到处充满鲜花、阳光和掌声!然而现在,与我朝夕相伴的是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贩毒犯、诈骗犯。穿着囚服,十几名在押人员蜷伏在一个大通铺上,耳边常常响起死囚犯镣铐的、令人心寒的撞击声。当我第一次吃看守所的饭时,是和着泪水一口一口把馒头强咽下去的。这一切一切,天渊之别,反差之大难以表述、难以接受。我的头发一下子全白了,心里几乎崩溃!
我的犯罪,首先是给党的声誉和国家的贸促事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其次是对家庭也是一个大的伤害,使亲人蒙受极大的耻辱。我的妻子受我连累入狱,她现在在天津市女子监狱服刑。开庭审判那一天,我看到了她。仅一年多的时间,妻子竟然满头白发,身子特别瘦弱。我看着她双手扶着楼梯扶手,艰难地一步一步上台阶,我终于控制不住失声痛哭!第三,对我自己的打击和损失也是不可言状的。我犯事之前,有退休金、有房子,用车单位有保障,生活条件很好。现在,这一切都破灭了。2007年7月,当我看到中央纪委开除我党籍的处分文件时,悲痛得说不出话来。我辜负了党,玷污了党的声誉,沦为罪犯。曾经的威望、曾经的荣誉,现在全毁了,只落得身败名裂。
经过认真反思,我确实感到有一些深刻教训,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我为戒。
第一,身为党员干部,就必须珍惜荣誉,廉洁从政。在我前几十年的工作中,我严格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经受了组织的考察、考验。但是临近退休的几年,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想将退休后的生活安排得舒适些、多彩些,认为有机会还是要多积累点钱。这种不甘清贫的思想是我犯罪的思想基础。
领导岗位和荣誉来之不易,要更加珍惜。我是过来人,深知一个人要奋斗到厅局级这样级别的领导确非易事:先要经历十几年的苦读书,然后要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拼搏,还要历经许多考察、考评,才能一步步走到这样的级别,走上领导岗位。这其中不仅自己要付出心血和辛劳,亲人们还要做出许多无私奉献。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珍惜,廉洁从政。面对金钱的诱惑,千万要有定性,不能动心,不能眼红。
第二,必须十分警惕身边工作人员的贿赂行为。我这次犯罪,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太重感情,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放松了警惕。我原先工作单位的秘书,还是同乡,犯了错误,离开了单位,自己经商去了。后来我调到贸促会工作,他来找我,请我介绍他与贸促会的法律部部长认识,谈谈合作的事。我本来不想介绍,后来抹不开面子,还是介绍他去了。正是有了这种乡亲和同事的关系,他才能走进我的家门,送来50万元钱;也正是这种关系,使行贿披上“情义”的迷彩服,使我丧失警惕,没有断然拒绝。一失足成千古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