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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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30 14:38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日前,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谈到: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期间,滥用职权,支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贷给不法企业主和有关公司巨额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为不法企业主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权谋私,帮助亲属在经营活动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包庇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陈良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给党的形象带来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夏赞忠同志指出: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再次告诫我们,制约权力的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力,就会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必须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保障作用。要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最大程度地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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