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筱萸滥设审批 成为腐败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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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5 09:21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1998年3月,郑筱萸出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熟悉郑筱萸的人,谈到他的成功,都认为离不开他创立的一系列认证制度。
在郑筱萸任期内,他使用“铁腕政策”来推动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度,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获得GSP认证的企业不能销售药品,而没有获得GMP(优良制造标准)认证的企业也将被停产。然而,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指出,郑筱萸等人极有可能“栽”在了这些认证制度上。换句话说,认证制度的创立,是郑筱萸的业绩,同时也成为他为药监系统的腐败建立的一个平台。为了获得认证,企业往往弄虚作假,而这背后就有着很大的操作空间。
为了通过认证,企业可谓什么歪门邪道的功夫都使上了。一名来自某县药监局的职工透露:为了通过认证,企业要专人花半年的时间来造假,天天补填一些不切合实际的表格。他就曾经是造假中的一员。在他的印象中,那半年,一个乡的医药经营企业的复印费就有3万多元。而GMP、GSP等认证中的权钱交易,也成了公开的秘密。据相关统计显示,仅2004年,国家药监局就受理了10009种新药的报批,同期美国药监局受理的报批数量仅有148种。国家药监局平均一天审批近30种新药,年审新药超过美国66倍,堪称世界之最。
有着“国药准字”批号、获得药监部门认证的“欣弗”却成为危害公众健康的“问题药品”,这与2005年的“齐二药”事件如出一辙。一位使用PAAG隆胸失败的女子说:“要不是包装上有国家药监局批准,我怎么敢用?今后我怎么敢再相信这个标准?”这样一幕幕悲剧的背后,隐藏着权钱交易的罪恶,最终也毁了一批干部。
今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此同时,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也因涉嫌受贿近200万元和犯有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国家药品监督局医疗器械司前司长郝和平,犯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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