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各单位廉政信息 >  正文

投资促进局对出国经费精打细算
2009-05-14 16:37  文章来源:机关纪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我部投资促进局认真贯彻中央和我部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严格控制、压缩出国经费,收到良好效果。
  作为全国性的投资促进机构,投资促进局负责组织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自2004年以来,该局每年都要配合国家领导人或部领导出访,在境外举行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同时自身也组织或派员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有关投资促进活动。
  为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 进一步压缩出国经费,投资促进局制定了《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暂行规定》和《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外包项目选择(招标)办法》。要求出国团组必须同时向3家以上备选接待单位发布询价信息,随机抽取1名局领导(主管该项目的局领导除外)和5个部门负责人(该项目牵头部门除外)成立审查评分小组,对备选单位的报价和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评议打分,提出初步建议后报局领导审定,做到了公开、高效和节约。
  在团组人数管理方面,他们本着精简团组、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出访人数。团员人数在30人以上的,安排一名局领导、两名工作人员带团出访;15—29人的团组,安排一名局领导、一名工作人员带团出访;14人以下的团组,带团出访人员不超过2人,原则上不安排局领导出访,做到人员精干、经费节省。
  在行程设计方面,他们坚持出访活动要紧扣主题,行程要紧凑饱满。日程安排要以小时为单位落实具体时间,并于出访前在内网公布。禁止在工作时间专程安排游览,不得安排到工作城市之外的地方游览。
  在经费管理方面,他们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组团前,要按照节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报批。出访团组必须据实收支,回国后要认真做好结算报告,并附上结算明细单,带队领导和经办人员需在结算报告上签字确认。公杂费、伙食费和零用费必须按规定领用。对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2008年12月,该局组织赴欧洲3国的“第四届中博会推介团”,将出访天数由原拟定的12天压缩至8天。2009年3月,赴欧洲3国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团,将境外停留天数压缩至11天,没有安排任何参观游览。2009年5月,拟出访匈牙利等3国的代表团,预定了价位较低的酒店。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直属机关纪委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