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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贸易局拒腐防变出新规
2008-12-24 08:38  文章来源:机关纪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体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切实推进“依制度办事,由制度管人”的管理模式,近日,公平贸易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廉政建设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从学习、制度建设、自律、教育等方面,对全局党员干部在廉政方面作出规范。
  此次出台的《规定》,是公平贸易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该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成果。其酝酿工作始于今年9月,经三次局务会讨论,并广泛收集相关单位意见最终定稿。它结合了我部已有的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并把本局已有的《公平贸易局贸易救济措施调查裁决前讨论会制度规则》、《公平贸易局关于贸易救济措施调查人员赴境外实地核查行为规范》和《重大事项汇报制度》等相关廉政内容融合进去。
  《规定》分六部分。前两部分从加强思想教育、倡导爱岗敬业的角度,对全局党员干部提出要求。明确提出,局领导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要学好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二要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第三和第四部分则根据公平贸易局的工作实际,重点对干部轮岗和锻炼、民主集中议事规则以及正确处理与中介机构、企业、律师的关系提出明确要求,严禁接受或索取钱物等六种行为。同时,要求严格遵守财务规定和包括AB角互核、处内讨论、进口联席、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涉及进口调查方面的各项制度。
《规定》还提出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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