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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召开贯彻落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办法》电视电话会议
2009-06-19 09:11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6月2日,中央纪委召开贯彻落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通过贯彻实施《检查办法》,建立健全检查工作长效机制,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毅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副书记、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玉赋宣读《检查办法》,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出席。
  何勇指出,几年来,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自觉担负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全会提出的任务,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精神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中央纪委制定了关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检查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了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这对于建立健全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督促检查的推动作用,确保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具有重要作用。
  何勇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检查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主动负起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制定实施办法,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要遵循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部署检查工作,使检查过程规范有序,检查结果真实有效。要通过问卷调查和定性定量分析,综合了解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和期望值、党政机关干部的认可度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评价情况。要把检查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统一起来,采用年度自查、重点抽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增强检查工作的效果。要把检查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优选先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何勇指出,当前惩防体系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按照整体目标的要求,到2010年要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时间十分紧迫,任务艰巨繁重。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贯彻实施《检查办法》为契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要更加准确地把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思想基础,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论述。二是要更加自觉地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之中,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三是要更加全面地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提升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四是要更加扎实地做好反腐倡廉基础性工作,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五是要更加有效地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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